地尽头




◎一年前山河的合志稿,有人跟我说想看原结局,翻出来修了一下写成了原结局,改得很粗糙,一年前的水准也不太入流,随意看吧。

    1940年早春,滴水成冰的天气,林敬言开了窗户让屋子里的香火味儿散出去,他刚刚烧了一包纸钱,算是给了面目模糊的亲人一个交待。窗户口风大,手上伤还没好,洋火擦坏了两根才勉勉强强点上烟叼着。

    晚一点要出去交接一批物资,林敬言这个长官当得不大不小,既有那么点权力在手,又总有些事是要他去亲力亲为的。这回来的一批是日本人要的货,交接点在浦口码头的闹市口,南京城最繁华的地段儿熙熙攘攘鱼龙混杂,虽则天寒仍多的是打赤膊的苦力或是抬麦子的小混混。

    他没带多少亲随,制式的衣服也不怎么爱穿,裹着件厚呢长大衣靠在路边摸口袋里的洋火又要点烟,最近瘾头确实大了些,只是他越来越嗜睡,抽一根到底能清醒一会儿,对身体是不是好已经不在考虑范围内了。

    热气搅起来一片白雾,金丝边眼镜摘下来擦过后端端正正架回鼻梁上,大衣领子本就显得人孱弱,面孔又俊秀斯文,明明是名军官看上去反而像位富贵人家念书的少爷,只是面上总有副似笑非笑的神情,看上去极温煦,细瞧看又是结着冰碴子的,大冷天里叫人骨头缝里瘆得慌。

    今天这货拖得未免太久,周围的人也实在是不寻常地多。

    他深深吸完最后一口捻灭了烟头,低头闷声咳嗽起来,再一抬眼就觑见身前半步一抹不知何时冒出来的人影,尔后竟不错身闪躲,而是顺势抬手格挡了一下。

    方锐半臂一麻,知道这回是轻敌了。林敬言刚刚那一挡哪有半分孱弱的模样?组织对他的评估有漏洞,他根本不是资料里写的那样手无缚鸡之力,平时那些分明就是轻敌之计,这就怪不得至今都没能被抹杀掉。当今之计自然是脱身重要,方锐此人圆滑,做事向来留着后手,刺杀是不成了,索性直直撞进那人怀里顺了一样物事出来。被当着偷儿打一顿也还好些,总归尚有希望。匆忙间不及翻找,何况这人口袋里空空荡荡实在也没什么像样子的东西,手撤回来瞟一眼竟是一盒洋火,方锐眼前一花,心里忍不住啐他一声穷鬼,这倒怎么解释,自己大张旗鼓就为偷他一盒火柴?

    被扭着摁在地上时方锐还在想说辞,枪管抵着脑袋冰冰凉凉,洋火脱手滚到一边,就听见一道掺着点哑的声音,他抬起头望着那人,发现他竟然是笑的,你就为了要这一盒洋火?他说。

    方锐身上衣衫褴褛,一只手肘还支棱在北风里头。脸上也脏,偏偏眼睛又圆又亮,他也咳了声开口说哪能啊,这不是没饭吃过不下去,寻思着倒腾点值钱玩意嘛。

  “那你这技术可挺不过关的。”

    方锐正呲着牙耍宝,就被副官顶着脑袋磕着了头。林敬言摆摆手让副官撤了枪,蹲下身问他:“家中还有老小吗?”方锐趴在地上笑了一声,口气倒是满不在乎的:“老人离散,家小自然更不会有了。”

    林敬言竟然像是叹了一口气似的,说你先起来吧,以后跟着我。

    “我可不敢起来,”方锐呲牙咧嘴,“脑袋后头还顶着枪呢!”

    林敬言闷声笑,像是果然被他逗乐了,垂眼吩咐亲随先把方锐带回去,留着当个伶俐的小厮。副官插话说这偷儿倒是好运气,林敬言也并不说什么,一时又像是倦怠,再想摸口袋点烟却发现没有洋火了。他躬身把滚落到地上的洋火捡起来,想方锐哪里是什么偷儿,其实他刚刚看见了那人悄无声息地近到面前,袖中明明白白是一片刀光。

    方锐坐在宅子里东张西望时林敬言刚好交接完了最后一批货,裹着大衣往回走时下了雪,纷纷扬扬的很快积满了地面,他嘴上还是叼着烟,抬头看见月亮被积雪的清光映得有点发虚,看着不像什么好兆头。

     意料之外的,开诚布公倒是来得非常容易,刨除一切误会和互相试探的情节,他们终于能好好地和平地坐下来喝着茶去聊一聊关于别的什么事情。当然林敬言喝茶方锐在兢兢业业消灭一只鸡腿,林家厨子烧得很到位,浓油赤酱香味扑鼻,皮肉酥而软烂,嚼一嚼还有淡淡的酒糟香味儿。

    方锐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全身上下都好好打理过,头发短短的挺精神,衬得一双眼睛更亮,圆溜溜睁起来的时候像个小囝,引得林敬言想摸一摸他看上去怪刺手的头发。

    其实林敬言这个位置蛮尴尬,披着汉奸皮子替共党做事,受多少诟病都是自己担着,缺粮缺钱缺军火,到最后想搞个刺杀杀手都要自己物色。方锐明显不是什么最好的人选,可条件又实在太有限。他不会用枪,可他的身手那么好,一搏之下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可能。

    可方锐只是个混混,拿谁的钱干谁的事,在组织里混吃等死,总归干什么都不算积极。但南京已经是一座孤城了,没有更好的人选,他不得不让方锐去,就算其实他是喜欢方锐的。

    乱世里的喜欢都是一瞬间的事,不论是惺惺相惜还是对视里望见了相似的影子,他喜欢方锐,又实在想不到什么具有说服力的瞬间,或者说他也不清楚自己是不是爱上了他袖子里惊鸿一瞥的刀光,清澈明亮,看上去什么都不值得畏惧。

    好时候太少,过起来就格外教人珍惜,林敬言以为他能把方锐焐热了焐化了。谁知他表面上轻佻随意,可到底是腥浓血迹里杀出来的人,从骨血里都冷得透了,是一双捧在心口也焐不暖和的手。

     好在他心态还算不错,顺其自然吧,一天一天总是要过下去。再一眨眼外头粉白海棠开得簌簌的,可早也已经是夏天,再怎么瞧着好看到底都是留不住的。他终于给方锐看那个名字,松尾太郎,大概是个日本将领,方锐想管他是谁呢,侵略军的将领其实并无哪个不该杀。

     接着他听见林敬言的声音,轻而和缓,带着独有的温柔笃定,他说你一直问我想要你去偷什么,现在我告诉你,我想要你去偷这个人的人头。

     方锐想当然的一口回绝。太冒险,不去。

     林敬言笑起来:“你会去的。”

  “你哪里来的信心?”

  “其实我没什么信心,你也不是什么好人选,可我没有别的选择,不如在你身上赌一次。”

     方锐立刻很配合地笑了:“看我真诚的眼睛啊,说不去就不去。”

      林敬言又叹气了,他总是这样,一副很无奈的样子,眉梢耷下来显得有些落魄的温吞。实在是过于温和了,这样一个人,让人没有办法拒绝。

      方锐突然揪着他的领子去咬他的嘴唇。林敬言睫毛抖了抖,到最后也没有睁开眼,但其实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再怎么不敢面对总显得有些可笑,方锐在心里嗤笑,林敬言就是个庸俗又可笑的男人,一肚子的家国大义憋到发烂,外面却裹着一张汉奸的皮,也不知道到头来图的是什么。

    乱世里头图的什么谁不是心知肚明?林敬言可以好好做他的汉奸,拿着高官厚禄罔顾人命,他当然可以这样做,总归走到这一步,就已经注定了要遗臭万年。还有什么分别?

     可他不,他一个读书人出生,平庸地过了这么多年,哪怕被唾骂也没有回头,还是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哪怕自己是这么一个声名狼藉的小人物,一个所谓的汉奸,他也还是想为万世开太平。

    方锐笑笑,说我给你讲讲从前的事吧。

    林敬言也就停了笔看他,眼角还留着方才温柔的笑纹,很轻地嗯了一声,眉毛有点儿皱起来,看得出是不明就里的表情。

    但是如果方锐想说,那听听也是很好的。

 “我小时候就已经是个偷儿了。”方锐不等他回答就自顾自说,也不去看林敬言到底是什么表情。“可我偷的都是他们要的,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偷了一根糖葫芦,揣在兜里都发黏了也舍不得吃。那是我第一次想到要跑。”

 “后来呢?”林敬言忍不住问。

“后来我被抓回来打了一顿,再后来遇见你。”

  “那糖葫芦……?”

  “在柴房受罚的时候偷偷吃了,最后一颗坏了,是苦的。”

     暑气蒸腾里他无端端心里一片冷,园子里荷花开得好,风吹着带过来簌簌的香,教人想起多少个日日夜夜和错过的好时候。可林敬言太熟悉方锐最后那个眼神了,他知道这一回怕是再也留不住他。

      方锐突然开口,声音里也不知道是带着笑还是含着苦,总归是一种努力装作自然但又不太对劲的音色。内容倒是很简单,没有他们平日那么多互相试探的弯弯绕绕,他说我想吃莲藕了,等我回来你给我炖吧。

      方锐去了,于公于私他都应该去,去偷也许他今生最后一样东西,不成功便成仁。他当偷儿当了十几年,方锐想。只有这一次是堂堂正正的,只有这一次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除了当年那串糖葫芦以外。

      他躲在列车走廊的角落里,少有地心脏狂跳。其实这并不能算是什么好兆头,他在紧张,这可能会葬送他。可他的手又是这么多年从未有过的笃定,他从来不会用枪,而近身的机会只有一个,就是松尾太郎要去处理文件的时候,他将独身一人走过这条走廊,然后倒在方锐的刀下。

     来人的脚步沉得像刀口上欲坠的血。

     松尾太郎面目平淡,看上去就像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可能月明之夜还会思念故乡。方锐想他家中一定也有妻有子吧,可都是娘胎里掉下来的肉,为什么他们就可以这么残酷,夺走别人的妻和子,破坏别人的故乡呢。

     他那张平淡的面目杀戮时会露出狰狞的神情,他变为畜物,就好像方锐此刻一样。

     刀口上果真有血淋淋漓漓滴落下来,失去生机的躯体落地一声闷响,有微细的尘土被激起,与此同时方锐把刀收回去,背靠着墙很用力地喘了一声。他不知道此刻自己脸上是什么神情,但其实杀人的人,表情约莫都是一样的。说到底走了这条路哪还有多干净的选择可以做。

     他把狂跳的心脏压下去,吐出一口带着血味儿的空气想自己得赶紧走,要不了一刻钟他们就会发现异样,到时候被带着枪的日本军队围起来就走不了了。

    这儿非常危险,但他要好好活着回去见林敬言。

    时候还早,从窗户里原路翻出去能闻到晨露的腥,他穿过田野跑过去,周围地里不知所谓生长着的玉米梗子窜了老高,勉勉强强隐藏住他的形迹,列车没有开出多远,他就这样跑,年轻的身体双腿矫健富有力量,足够支持他回到南京城。

    他觉得荒唐,这根本不能算是一场计划严密的刺杀,可他成功了。而他当年处心积虑的爹早早收拾好了足够半月吃的干粮带着全家上路逃难,却被流弹杀死在了半路上。

    世事难料,他漫无目的地这么想起。

    进城后隔着一条街道都能看见漫天火光,方锐脚步一顿,心里突然漫起有迹可循的不祥,他拉住一名小贩就问怎么了,那火是怎么回事。

      看热闹的小贩挣了挣没脱开他的手,才终于抬起头看了这个古怪的人一眼。他看上去非常糟糕,手上过于紧张的热度还没有散去,脸上也溅了些血,看上去就像个逃难的疯子,和街边随处可见的乞丐都没有什么两样,可他的眼睛又亮得出奇,里面像是也藏着簇簇的两团火。

      小贩的口气是藏着几分幸灾乐祸的不耐烦:“还能怎么样,有个姓林的当官的家里走水了,说是个汉奸,那边都在偷偷说烧得好呢。”

     方锐终于发足狂奔。

     不应该是这样的,他想着,我得赶紧去见林敬言,我要告诉他我完成任务了我成功了。他甚至想好了应该用怎样的姿态去给林敬言一个拥抱,当然在那之前要让他先把那套军装脱了。

      突然的震悚之后换来了内心的极度和不寻常的平静,他甚至放缓脚步走了两步,周围的风言风语也一下子清晰又琐碎地涌进他耳朵里,他们说林敬言是汉奸,是本来就该死的,这把火根本就是报应。

        林敬言根本就不是什么汉奸,方锐想,他撇着嘴一阵委屈,像是十年前那个吃不到糖葫芦的小孩儿,几乎要落下眼泪来。

       人流涌动中他低着头分开如粥如沸的人群走过去,只觉得天地间浩浩荡荡一片空茫,而他终于失去了最后的归宿。

    轰炸是这个时候开始的,林敬言死前也给方锐留好了退路,派一辆车送他去了安全区,可是安全区早就不安全,有个书生丢下妻子儿子自己跑了,带着他的书,半路遇到追兵,书落在地上,他本来可以跑,可是他回头去捡了书。

     方锐在车上被流弹打瞎了一只眼,血糊糊的看不清楚,痛狠了就没什么知觉,只是仍然冷得厉害,他想到自己和林敬言为数不多的好日子,觉得实在遗憾,就像当初那颗坏了的糖葫芦,他也没吃上林敬言炖的莲藕。

     其实他不愿意瞎,他晓得自己最好看的就是眼睛,林敬言第一眼也是看见那双眼才信他,可是血淌下来其实很暖和,已经僵了的手指勾一勾,像握住情人掌心。

    最喜欢书的秀才为了书死了,二十年前方锐他爸带着全家逃亡死在路上,二十年后林敬言给他挣出一条生路, 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道理他怎么就是不懂!林敬言这一辈子行差踏错,唯一的愿望就是死的时候至少是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可是不,他一直都是汉奸,直到死。

     方锐终于再也看不见一点亮,也看不清他和林敬言拼死守的这片山河,只知道尸横遍野,只好做梦。梦里林敬言和他避世隐居,正好是春天,花开起来像是他当时第一次偷得那串糖葫芦的时候。

    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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